苏政办发〔2015〕11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开展第三方评估,是提高决策水平和政策执行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要求。为加强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举措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的跟踪评估,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根据国务院和省相关规定,现就我省实施重大政策举措第三方评估(以下简称第三方评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有效执行的支撑体系。第三方评估作为政策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立性、专业性、公正性等突出特点,能有效避免政府部门自我评估的缺陷与不足,对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绩效、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开展第三方评估,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为宗旨,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评估机构,规范方法流程,加强制度保障,提高评估能力,推动重大政策举措良性运行和有效落实,为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第三方评估,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服务决策。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发展定位,围绕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评估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客观公正。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制度,评估客体提供客观真实、完整详细的数据资料,评估机构以实际情况为基础,独立完成评估工作,通过系统深入分析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确保评估公信力。
——科学规范。数据采集深入细致,评估方法科学先进,分析论证严谨可靠,活动流程严密规范,听取意见全面系统,评估结论要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
——注重实效。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认真查找政策实施中的突出问题,科学总结重大政策实施后的实际成效,努力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通过评估促进有关部门改进工作。
二、评估内容
(一)第三方评估主要范围。
1﹒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改革举措、重点规划项目等在江苏的实施情况。
2﹒全省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
3﹒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
4﹒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其他政策举措的实施情况。
(二)第三方评估主要内容。
1﹒政策举措本身现实的可行性、完善性、规范性、风险点等方面的分析。
2﹒政策举措出台后是否得到全面准确的实施,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落实政策举措的情况。
3﹒政策举措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分析,以及是否达到政策举措的预期目标。
4﹒政策举措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5﹒政策举措实施后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动情况及其对该政策举措实施的影响。
6﹒政策举措利益相关方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评价分析。
7﹒政策举措继续实施的潜在风险和可能影响,重点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出政策举措终止、调整或修改完善的建议。
三、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一般是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为宗旨的实体性咨询调查研究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
(二)有比较稳定的行业专家和研究队伍,有较强的数据采集分析、决策咨询和政策评估能力。
(三)有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机构运转正常。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社会信誉良好。
四、组织实施
(一)评估时机。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改革举措、重点规划项目等在江苏的实施情况,一般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方评估。省政府重大政策举措第三方评估,事中评估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事后评估一般在政策举措实施满1年后开展。对有实施期限的政策举措,在执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开展评估;对实施时间跨度较长的政策举措,可以分阶段开展评估;对应急性政策举措,根据需要及时开展评估。
(二)评估方法。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察访核验、舆情跟踪、座谈交流和专家咨询等方式进行信息采集,运用成本收益分析、对比分析、对象评定、回归分析、绩效评价、案例研究、动态规划等评估方法,以翔实数据和充分论据为基础,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对重大政策举措进行全面、客观、系统、深入的综合分析。
(三)评估流程。
1﹒确定评估项目。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年度省政府重大政策举措第三方评估计划;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省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意见,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
2﹒选择评估机构。以政府采购方式,科学选取评估机构。
3﹒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目的、对象、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
4﹒开展评估调研。全面采集数据信息,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真实情况。
5﹒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以及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6﹒修改评估报告。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评估报告,并提交委托方。
7﹒汇报评估结果。向省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汇报评估情况,供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四)成果应用。根据评估结果,推动决策部门决定终止、调整、修改完善重大政策措施,或督促有关地区或部门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重大政策举措有效实施。注重持续跟踪评估,推动政策举措进入“执行—评估—改进—再评估—再改进”的良性循环。评估结果作为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的重要参照依据,强化评估约束力。评估机构负责人和报告签署人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建立省政府重大政策举措第三方评估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研究室,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加强第三方评估制度建设、提出第三方评估项目建议、优选第三方评估机构、跟踪第三方评估活动、推动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等。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重大政策举措执行目标责任制,完善对重大政策举措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考核和纠错问责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估相关规章制度,做到评估活动于法有据、有章可循。评估机构及工作人员对评估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予以保密,涉密文件和介质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和保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透露评估工作信息,不得接受采访或以个人名义对外发表与评估内容相关的言论或文章。
(三)健全运行机制。把第三方评估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做到经费有来源,保障有依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评估机构管理,发挥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组织作用,拓展评估渠道,规范评估流程,培育人才队伍,促进第三方评估机构不断提升业务能力。鼓励引导各类政策咨询研究机构积极参与第三方评估,培育一批在省内外有重要影响的专业评估机构,有条件的要积极参与国家层面的第三方评估活动。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信息支撑。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省各部门、各级政府和有关社会组织,对第三方评估工作应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主动全面地向评估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如实说明重大政策举措实施的有关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开展试点示范。坚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先期选择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举措开展评估试点,着力培育第三方评估机构,不断提升政策评估能力,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全面推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形成第三方评估长效机制。
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16日